声明人:李文同
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我会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