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米文莲 我爱人因印发讲真相资料,于今年3月被派出所抓走,我去送饭也被非法扣押。在派出所期间,我由于平时学法不深、怕心很重,不敢抵制邪恶的迫害,怕加重魔难,用了人的观念去认识,所以在很多事情上就顺从了邪恶势力。向他们交了所谓的“取保候审”押金1000元,特别是在爱人的拘留证上签了字。后来看到师父新经文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中讲到:“作为一名大法弟子,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?关键是有执著心,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,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。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这样做,环境就不是这样了。”《大法坚不可摧》中又讲:“作为大法弟子,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,是最正的,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,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?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?即使不是真心的,也是在向邪恶妥协,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,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。”我通过学法从中悟到:当时是由于人的观念和怕心太重,没有做到真正抵制邪恶,而是向邪恶妥协。虽然没写“保证书”,但是交押金、签字等都是承认并配合了邪恶,是向邪恶低了头。都是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为。 现在特此严正声明:在我爱人拘留证上的签字作废,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行为的东西一律作废!以后加强学法,坚定正念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