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光明、包丕爱
在邪恶的强迫下,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