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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丽杰

    在邪恶的镇压下,我于1999年11月和2000年7月分别二次向派出所写下保证书。

    当时虽然没有保证自己不炼功,但也向他们保证:不上访。不静坐。不绝食。而且还保证能够配合他们的一切。今天回过头来悟一悟,其实这些保证都是不应该写的。对于邪恶的配合,也恰恰是对邪恶的纵容。

    做为大法弟子,我郑重声明:我于前两次写的保证均作废,不再向邪恶保证什么,争取成为师父的合格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4/87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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