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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丽杰 在邪恶的镇压下,我于1999年11月和2000年7月分别二次向派出所写下保证书。 当时虽然没有保证自己不炼功,但也向他们保证:不上访。不静坐。不绝食。而且还保证能够配合他们的一切。今天回过头来悟一悟,其实这些保证都是不应该写的。对于邪恶的配合,也恰恰是对邪恶的纵容。 做为大法弟子,我郑重声明:我于前两次写的保证均作废,不再向邪恶保证什么,争取成为师父的合格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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