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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洪梅

    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执著,在邪恶高压下说了不该说的话、做了不该做的事,给法造成了很大损失,现特此郑重声明,在石家庄革新街派出所7月6日~10日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感谢师父的伟大慈悲,看到了我的真心悔过,在7月10日下午给我安排了一个悔过的机会,联盟路派出所把我“接走”,在那里我正念洪法,于7月11日(次日)中午1点靠正念走出魔窟,重新走入正法洪流中来,我以后会更加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(注该弟子现在外流浪、下落不明、又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、被江泽民流氓集团拆散了、这是江贼欠下的又一笔债。)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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