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丽、杨玉兰
我们以前在派出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以后跟上正法步伐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