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忠伟
我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将努力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