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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全福 我99年7.20以后,由于高压下,自己在单位曾经写过的“保证和对大法不利的言行”,在此声明,全部作废。今后按照老师的要求,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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