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丽华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有怕心,让魔钻了空子。99年7月22日当时在派出所威逼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痛悔不已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我要加倍弥补,跟师父回家。现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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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