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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奎琴 由于我以前学法不深, 1999、07.22在街道办事处强迫下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今年春天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爱人又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通过深入学法,认识到了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,现声明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律作废。坚定修炼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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