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正焕 我在99年末~2000年初两次上京护法时,被恶警非法抓捕,被非法关押时强迫签字盖手印。2000年6月20日开法会时被邪恶非法绑架,在看守所非法迫害近一个月,于7月17日非法判刑4年,强行拿判决时强迫签字按手印。2000年12月20日被非法押送到监狱,在长期的残酷迫害中,由于学法不深,没有守住心性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配合了邪恶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。2004年6月19日出狱后被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继续迫害,强制按手印。为此我严正声明在强制洗脑以及长期残酷迫害下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