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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凤玉

    我是1997年得法的,到现在7个年头了,受益非浅。没学功以前身体有多种病:妇科病、胃寒、身后发凉、手脚发烧、口发干、腰疼、膝盖疼等。看大法书后我的病就好转,是师父救了我。从7.20以后,我决定去向政府说一声我的心里话:法轮大法好!。没想到在车上被村里的人告密,抓送到镇上的宾馆里,派恶警和村里的妇女看管。吃、喝、住、车票都要叫我们拿,恶警吃饭要四个菜,不管大法弟子有钱没钱,每人一宿150元。村里恶警听了江氏集团的谎话,要我们交大法书、录音带、老师的法像,又要每人交罚款5000元钱,要是说“不学不炼”就不罚款,还要我签字,我不签他们就去找我不修炼的丈夫签。看了明慧网的报道认识到,尽管是我丈夫签的,我也是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,我严正声明:我丈夫替我签的字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我要按照师父说的去做好三件事,学好法、发正念、讲真象、救世人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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