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秀清、韩宝华、康爱民、王英霞、王英华、李桂新
家属为我们代写的“保证”代表不了我们,全部作废!我们坚修大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