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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颜世俊 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把我劫持到拘留所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在2001年我又去北京证实大法,又被劫持回来,把我送到劳教所,在高压下,逼迫写了“五书”,郑重声明:在正法期间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、所写,一律作废。让师父放心,做好自己正法时期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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