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光艳 两次到北京,在笔录口供中签过名字,盖过的手印作废。5年多来,九次被抓关,在笔录口供上签过名字盖过的指印、掌印、签过名字全部作废。5年多的残酷迫害,配合邪恶照过相的作废。第一次到北京被抓回,共45天放回家,在邪恶印好的表格上面签30多天的名字作废。2004年11月份讲真象,在释放证上面签上我名字又盖上手指印,通通作废。以上配合邪恶所作所为都是不符合师父的宇宙大法的要求,坚决不承认,彻底全盘否定,通通作废。洗刷污点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