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莉
我在压力下抄写了诽谤大法的话,不是我想做的,我声明作废!今后加倍弥补罪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