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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段晓景

    我98年11月得法。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疯狂的迫害和干扰中,我多次被非法绑架、抄家,并被勒索钱财2200元,还被判了两年“监外执行”。由于我没文化,就顺从了邪恶多次在“保证书”上及其它文字材料上按了手印。后来通过不断学法我认识到:我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不能向邪恶妥协,不能做有损于大法的事。我必须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坚决同旧势力彻底决裂。为此我严正声明,凡是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和其它文字上按上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无效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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