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改云、张凤玲
在高压下写了保证,现已认识到是给大法抹黑,我很后悔,声明作废!今后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