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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予文 在二00三年被监视居住期间让我填一次表、谈一次话;另在2004年2月解除监视居住时让在表上按指印等等。这期间我说的、写的对法轮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话及一切事声明统统作废。我一定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圆满走完自己应该走的路程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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