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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富芳、宋振通 2000去北京证实法后,被邪恶残酷的迫害,由于放不下个人的执著和亲情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炼功学法。在同修的帮助下又走回大法中修炼。在2004年又给邪恶签了“书”。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。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坚修大法,尽量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,认真实修,做一个师父认可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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