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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玉梅 我于96年得法,在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后,由于我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常人心较重,在街道、单位及派出所等签过不符合大法的字,在工厂写过对法轮功的“认识”,声明说出的“不修炼”和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,从新走正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,正念正行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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