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枝 我曾在1999年7.20以后,迫于单位的压力,写过一篇“不炼邪教“的保证书,因为当时并未把法轮功当作邪教,所以事后也未当回事。随着正法進程的发展,自己意识到应该声明那个“保证书”作废。还替婆婆(不识字)写过一份“保证书”,目地是想尽快让她从看守所出来,也特此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