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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新华 我原来是共产党员,在99年7.20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到无辜迫害时,书记找我写“共产党员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由于学法不深,就写了。通过不断的看书学法,我知道做人就得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去做,那才是真正的好人。所以我声明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我在99年7.20以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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