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秀芬 因为我学法不深,在2001年街道下来问,你还炼法轮功吗?我说“不炼了”,它们叫我写名字,我就写了。可是我没有悟到是怎么回事。后来我想到了:我当时想表面写,心里还照样炼,其实这种想法不符合大法的标准,对不起老师,声明当时所说、所写的作废。以后我要多看书学法,做到师父说的三件事,严格要求自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