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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春兰 我由于自己心性不高,在99年7.20之后江氏迫害大法时期写了不该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为此我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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