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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秉安 我于99年7.20,把大法书交给了派出所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,没有认清邪恶势力的迫害,听从了旧势力的安排,犯了背叛大法、背叛师父的大罪,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走正走好修炼的路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精進实修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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