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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敏 我因修炼法轮功,被非法教养一年、4次被拘留、一次送洗脑班。2003年12月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,身体检查时血压达200多才放我回家。我严正声明过去所说、所写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弥补以前的罪过,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讲真象救度世人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否定一切旧势力安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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