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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孟坤伦 我为证实大法的救度之恩,于2000年7月到北京,被邪恶抓回关押40多天,敲诈我的家人,要罚款18000元。儿子到处借钱只凑够16000元,交后才把我放出来。邪恶后又经常到家骚扰,逼迫儿子写“保证”,迫使我在上面按了手指印。在此声明那一切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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