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芳 2004年2月5日晚,一群恶人非法抄了我家,大法书籍和炼功带还有师父的像全部被抢走。把我们抓到派出所,当晚丈夫被送到县看守所。为了救丈夫出来我去找了熟人。在此我声明哪怕是一点不符合大法的所说的所为的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