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旭明
自99年7月以后写的“保证书”,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,在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0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6/14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