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宫秀英
我向劳教所、拘留所、派出所和单位各级领导及向同修们说的、写的不利于法轮大法的“书面材料”、一切邪悟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重新坚修大法、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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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6/14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