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莹
自99年以来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和孩子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,作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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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6/14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