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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华芹 2001年6月10号上午,派出所恶警闯進我家,强迫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在它们的逼迫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配合了邪恶。我今天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、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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