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玉侠 2000年11月我進京上访,被镇政府接回送進县看守所关押10天。在5-6天左右家人让写“保证书”,我抄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但没有放人。后来镇政府要求家里交3000元钱才能放人,交钱后家人写了“保证”我按了手印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两次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