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阚秀华
由于我学法不深,接受了别人的邪悟思想,通过学法深刻认识到自己走错了路,现在声明曾写过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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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6/14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