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丽、李淑文、马立华、夏茂华
99年7.20以后,被逼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,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6/14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