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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肖海龙、郑淑华 在派出所和单位邪恶的逼迫、恐吓、和在自己的怕心下,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努力补偿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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