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敏茹
由于我学法不深,认识不足,1999年我女儿进京上访回来后,单位领导找我给我女儿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现在认识到这样做都是助长了邪恶,是错的。从现在声明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7/143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