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福珍
派出所和街道来人让写保证书,我想我心没动,我不说不学法轮功就行,所以我写了。写完我就后悔了,我认为太对不起师父和大法,所以我声明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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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4/87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