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春怀、李桂芝、曲文霞、尚兰霞、梁玉芝、曹淑芹
我们以前在派出所、劳教所以及单位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“文字材料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坚随师,愿为大法献出一切!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7/143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