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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常明中

    我是从96年得法的,在学法前有肾结石,和下巴掉钩,还有一到冬天就喘,在学法以后,这些症状都没了。7月22日,当地派出所所长和恶警来我家,把我找到派出所,罚了二百元钱,也没开收据,让我和我的家人写“保证书”,写“不炼大法,不许上北京”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和怕心所在,配合了邪恶。2002年8月30日,刑警大队大队长,政法委和当地派出所恶警,突然闯入我家,把我带到派出所,刑警大队长打我,让我按照他们说的写,我写了。半夜十二点多,把我带到刑警大队,有两人看我,把我铐在墙上,不让我睡觉,让我承认我们学校电线杆上写出的字是我写的,他们骗我说:“你就承认了吧,笔迹已经过鉴定了,对上了,是你写的”。他们看我不承认,恐吓我说;“你趁早承认了吧,是不是你写的,你也得承认,如果你不承认,把你打死,扔到楼下去,就说你是跳楼自杀的,因为你们法轮功定为×教了,所以永远也翻不了案”。在我不承认的几天里,他们不让我睡觉,有时还把我的双手铐在铁栏上,脚尖刚挨地,时间一长就受不了,还有的时候,让我坐在凳子上,把手铐在椅子下面,时间一长双手肿得象馒头一样,有时把手背到后边铐上,让我跪下,把胳膊伸到椅子的靠档里,还有,如;电小便等,在承受不住情况下,我承认了,最后以“扰乱社会秩序”为由把我送到教养院教养三年,在教养院里,我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给大法抹上了污点,现严正声明:我过去在高压下违心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我一定抓紧时间,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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