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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金一

    1999年10月底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,被北京市恶警绑架到当地公安局,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后,又对我实施监视居住,不得离开当地,在邪恶的威逼下,我写下了“不再上访、不去天安门、不再被北京警察抓捕保证书”,同时还为家人代写了“担保书”。2000年除夕夜,我在天安门广场高展“法轮大法是正法”的横幅时被绑架,后被非法劳教一年。非法劳教期间,违心的写了“反省材料”,在非法审讯记录上签过字,在非法劳教书上签了字,以及各种各样的画押、手印等。这些都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违背了大法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过去在强压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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