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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余金文

    2005年我去教委开会,没仔细看内容就与教委签订了“关于 2005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”,并盖了章,在这份责任状里插入了诽谤大法的条款。这一行为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这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违背了大法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永远跟着师父走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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