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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兰琼 2002年8月23日,我又一次被邪恶非法绑架。在拘留所里,邪恶强行抓住我的手按了手印。由于当时正念不足、学法不深,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了配合邪恶的东西。通过学法悟到这是和邪恶旧势力签了约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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