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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永林、张明全 我们97年得法,7.20后由于失去环境加上邪恶对大法進行迫害,我们短暂的离开过大法,三个月,那段时间我们怕心加重、做出对不起师父的事,为了应付单位把录制的炼功带和一本《法轮功》书扔到了河里,我们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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