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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美珍 99年8月被当地派出所叫去问话时强迫要我在笔录上签字,(里面有许多都是它们强加進去的)因为当时自己学法不深,没有意识到修炼的严肃性,随便在上面就签了字。给邪恶钻了空子。今天我要严正声明在派出所的签字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带来的伤害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“三件事”。借此机会,我代表我丈夫(是常人,受他委托)在此严正声明,在2000年家里遭邪警非法抄家,他单位知道我修大法就对他進行施压,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认识”。现在声明那时所写的“认识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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