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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常月菊

    我2000年12月24日進京证法时,在前门通往天安门广场的路上被警察抓住。在这期间我违心的说了“我不是炼法轮功的”和“法轮功不好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同时我也郑重声明我家人那时所有的一切不好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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