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多
我九九年被迫写了不符合大法的东西。2001年被从家里非法抓到公社关押,在被逼迫下写了保证,现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8/144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