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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锦中 我1997年得法的。2000年春夏之交,因“攻击”“三个代表”而被拘留,后在邪恶的折磨下,被迫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书”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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