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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娟 本人1997年有缘得法的。而我在各种执著心的带动下,违心的向邪恶写过的“四书”“保证书”等所有违背大法的行为及亲人们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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